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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改造项目(一期)计重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招标第2-6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改造项目(一期)计重设备

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招标第2-6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湖南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改造项目(一期)计重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招标第2-6标段招标中标候选人和后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山东金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价:26,057,000元)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投标价:26,334,148元)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国强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价:23,933,623元)

第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价:30,678,127元)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投标价:30,493,616元)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华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价:31,872,769元)

第四标段:

中标候选人: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投标价:24,418,325元)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华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价:25,431,728元)

第五标段:

中标候选人: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投标价:26,640,239元)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山西国强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价:25,790,799元)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航天三沃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价:27,687,233元)

第六标段:

中标候选人:山西国强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价:20,057,092元)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投标价:19,935,249元)

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华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价:21,072,990元)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8.6.27-2018.6.29,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处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11号令、2013年九部委第23号修改)、《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招[2013]909号)以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招标人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

中标候选人及后备中标候选人业绩和售后服务评价的用户单位见附件一。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

  联系电话:0731-89757238

  传真:0731-89757238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199

联系电话:0731-887700910731-88770122

传真:0731-88770094

 

附件一详见http://www.hnjt.gov.cn/xxgk/zbzb/zhbgg/201806/t20180626_5039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