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0-31】 【阅读次数:】
本招标项目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0623-1975N1107051
2.2 设备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3 数量:1套;
2.4 简要技术规格:医疗设备采购。
具体供货范围、数量和技术规格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三个月内;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标段划分:330万元。
3.1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7月-2019年9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7月-2019年9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7月-2019年9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9年7月-2019年9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型号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授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 月 31 日至2019年 11月7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七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02室)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具体标室请看当天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招标人: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衡阳市南岳区衡山路377号 |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
联系人:陈新异 |
联系人:李开银、左鑫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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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1-84514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