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9-11】 【阅读次数:】
湖南省直监狱执法记录仪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 9月11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湘财采计[2018]007142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直监狱执法记录仪系统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2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18年09月20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18年9 月 29日 09:00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71页中的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为:
第二章第1.2.3款 |
权值 |
评审因素 |
权值 |
商务 |
40 |
||
技术 |
30 |
||
价格 |
30 |
现修改为: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第二章第1.2.3款 |
权值 |
评审因素 |
权值 |
商务 |
40 |
||
技术 |
25 |
||
价格 |
35 |
2、原招标文件76页的第二章 第1.2.2款 评标因素及标准 商务部分的商务资质第(4)为:所投执法仪产品生产厂家是《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GA/T947.2-2015)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的,得4分;
现修改为:所投执法仪产品生产厂家是《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GA/T947-2015)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的,得4分;
3、原招标文件77页中评分因素及标准为:
技术部分(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
20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计 20分,一般技术条款( 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如应答时缺项,则作为负偏离处理。 |
项目实施方案 |
10分 |
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人员及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的合理及完善程度,按优劣分档计分:优秀档次(方案详细,切合采购人需求且完善可行的)的计 10 分,良好档次(方案较详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的计 5 分,一般档次(方案表述一般)的计 2分,较差档次(无方案)的计 0分。 |
|
报价(30分) |
投标报价 |
30分 |
1、投标报价调整(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此仅限于中小企业产品,不是中小企业产品,此条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注:如整包投标,整包某一品目为中小企业产品,只对其品目中小企业产品报价折扣,合计到投标报价总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现修改为:
技术部分(25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
15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计 15分,一般技术条款( 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 1.5 分;如应答时缺项,则作为负偏离处理。 |
项目实施方案 |
10分 |
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人员及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的合理及完善程度,按优劣分档计分:优秀档次(方案详细,切合采购人需求且完善可行的)的计 10 分,良好档次(方案较详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且具有一定可行性的)的计 5 分,一般档次(方案表述一般)的计 2分,较差档次(无方案)的计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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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35分) |
投标报价 |
35分 |
1、投标报价调整(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此仅限于中小企业产品,不是中小企业产品,此条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注:如整包投标,整包某一品目为中小企业产品,只对其品目中小企业产品报价折扣,合计到投标报价总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60号
联系人:陈小聪
电话: 0731-84592655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傅晚林、刘文娟
电话:0731-89670275、13873175430
传真:0731-89670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