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9-13】 【阅读次数:】
受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2018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2018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8340号
采购项目编号:HNWJ-2018081609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3184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预算上限) (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株洲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27 |
个4G 基站 |
5,430,000 |
14,680 |
2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衡阳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243 |
个4G 基站 |
48,840,000 |
49,980 |
3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邵阳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207 |
个4G 基站 |
41,610,000 |
44,557 |
4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岳阳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71 |
个4G 基站 |
14,270,000 |
24,052 |
5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常德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203 |
个4G 基站 |
40,800,000 |
43,950 |
6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张家界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35 |
个4G 基站 |
7,040,000 |
16,854 |
7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益阳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136 |
个4G 基站 |
27,340,000 |
33,855 |
8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郴州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152 |
个4G 基站 |
30,550,000 |
36,263 |
9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永州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110 |
个4G 基站 |
22,110,000 |
29,933 |
10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怀化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219 |
个4G 基站 |
44,020,000 |
46,365 |
11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娄底市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135 |
个4G 基站 |
27,140,000 |
33,705 |
12 |
C0399-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
湘西自治州2018年度湖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
46 |
个4G 基站 |
9,250,000 |
19,838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2: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3: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4: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5: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6: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7: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8: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9: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10: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11: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包12:
(1)投标人必须具备4G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所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参与方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不能组成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09月07日 起至2018年09月14日止,每天每日上午 8:3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2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3.3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4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3.5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394,032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29 日 09:00
4.2 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29 日 09:00
4.3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具体以大厅指示牌为准。
五、质疑和投诉
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地 址:长沙市友谊路380号
联系人:刘小文 电话:0731-8111122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联系人:胡益多、张红利 邮编:410013
电 话:0731-89968310、89968309 传真:0731-89968310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