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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服饰采购包1-皮鞋(男、女)、包2-皮带、包3-领带、胸徽

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服饰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服饰采购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0088号
采购项目编号:1024437201805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3,942,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A0703010599-其他被服附件 皮鞋(男、女) 10800 2,700,000 33,700
2 A0703010599-其他被服附件 皮带 11100 888,000 13,320
3 A0703010599-其他被服附件 领带、胸徽 11300 354,000 5,31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2)出具投标人为授权代表购买近半年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包2:
  

(1)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2)出具投标人为授权代表购买近半年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包3:
  

(1)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2)出具投标人为授权代表购买近半年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8年05月03日 起至2018年05月10日止,每天每日上午8:30 时到 12:00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105房湖南大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52,33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4日 10:00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4日 10:00
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价格信息市场),具体详见大厅指示牌。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
联系人:采购人 电话:847322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大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105房
联系人:彭先生、黄先生 邮编:410001
电 话:0731-85368627 传真:8536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