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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2019年湖南省南县土建合同(合同编号:CW2A-HNNA2019-01)补遗文件(第4号)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2019年湖南省县土建合同(合同编号:CW2A-HNNA2019-01)补遗文件(第4号)

 

各位接受本合同投标有效期第一次延期要求的投标人: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2019年湖南省南县土建合同(合同编号:CW2A-HNNA2019-01)2020327日开标,原定投标有效期为120天。因评标结果尚未确定,经请示亚洲开发银行,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18.2条之规定,已第一次延长投标有效期28天,至2020822日。鉴于2020822评标结果仍可能无法确定,亚洲开发银行同意本合同投标有效期第二次延期60天,至20201021日。同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地延长。

投标人可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投标可能失效。除非“投标人须知”第18.3款另有规定,既不能要求也不能允许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次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会予以补偿。

投标人应通过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请投标人将书面答复意见(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02081717:00前送至招标公司项目部(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28号中域蓉城1403室)。逾期不答复的,将视同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补遗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业主:南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20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