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新工厂窗帘采购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新工厂窗帘采购。(第二次招标)标段(包)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稿时间 :2019-11-12】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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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新工厂窗帘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编号:X430700YYYY000386001)现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要求》中所有“★需提供生产厂家距开标日期前18个月内地市级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含以上指标项)。”条款均修改为“★需提供生产厂家距开标日期前18个月内地市级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原材料生产厂家与技术标准相符的有效资料或可追溯的原材料进货渠道等证明材料,以体现以上指标项。”。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4日9:00。
招标文件及公告中有以上相关内容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