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9-12】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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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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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条的规定,招标人发出第001号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与招标文件有出入,以本补遗书为准(共1页)。
招标文件第19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为:29000元,其中第1标段3000元,第2标段3000元,第3标段2300元。”
修改为:
“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为:29000元,其中第1标段3000元,第2标段3000元,第3标段23000元。”
因本补遗书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
司怀化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