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郴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吸音降噪材料采购及服务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及郴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吸音降噪材料采购及服务标段(包)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稿时间 :2018-07-04】 【作者 :】 【阅读次数:】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 |
|
|
投标文件递交 |
|
|
关于《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及郴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吸音降噪材料采购及服务》澄清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及郴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吸音降噪材料采购及服务(招标编号:0623-1874N1103042)的澄清修改如下:
一、商务问题:
1、评审因素“投标材料生产企业认证体系(10分)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通过(2分),未通过(0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3分),未通过(0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5分)未通过(0分)。”
修改为:投标材料生产企业认证体系(15分)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通过(3分),未通过(0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5分),未通过(0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通过(7分)未通过(0分)。
2、评审因素“制造商品牌类似业绩1 所投玻纤吸音品牌的材料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我国境内单项合同面积大于15000平米或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500万元;每个得20分;承担过我国境内单项合同面积10000-15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1500万元;每个得15分;本评分项累计得分不超过80分。”
修改为:“制造商品牌类似业绩1 所投玻纤吸音品牌的材料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我国境内单项合同面积大于15000平米或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500万元;每个得20分;承担过我国境内单项合同面积10000-15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1500万元;每个得15分;承担过我国境内单项合同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或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每个得5分;本评分项累计得分不超过85分。”
3、评审因素“制造商品牌类似业绩2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已完工的工业业绩(单项合同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声学验收报告,声学验收报告结果须低于82分贝,每一份得5分,最高10分。”
修改为:评标办法中取消该条款。相应的分数他调整到其他商务条款中。
二、技术参数问题:
1、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必须提供依据ISO 16000标准测试达到A+级别的VOC报告。”
修改为:“玻纤成品检测须提供国际权威机构的VOC测试报告,其测试结果应符合存放28天后总挥发有机化合物TVOC限制值<1000ug/m3(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和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2、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玻纤吸音板的含水率不大于0.2%”
修改为:“玻纤吸音板的含水率应不大于国标GB/T25998-2010中规定的合格标准3.0%,并需满足在工艺空调环境(温度:25±2℃,湿度58±3%)下的长期正常使用。”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7月20日10时00分。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请投标人重新下载并按此制作投标文件。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