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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实训楼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湖南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实训楼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第2次答疑澄清

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湖南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实训楼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7页“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038.88万元,最终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概算增加,不得请求增加代建服务费。”与第14页“1.1.7代建投资控制目标:9038.88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代建范围如包含二次装修,投资控制目标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前后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以哪处为准?

答:按第7页2.6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038.88万元,最终以批准的设计概算为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概算增加,不得请求增加代建服务费。”执行。

2、招标文件第8页“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7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与第14页“1.1.8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7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但本文件所附表格中所列“代建周期”可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填报。”可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填报。”前后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周期以哪一处为准?

答:按第8页2.10条“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7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执行。

3、招标文件第17页3.2.3“5、提交以上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诺函,以及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因很多职称证书是通过评审获得,在网上暂无查询路径。请明确:如无法提供证书查询网址的,投标人是否只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即可?

答:如无法提供证书查询网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并在承诺书中明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四、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1-8999152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工学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34-3452029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信息产业园B2栋三楼  

联系人:汪瑞芳

联系电话:0731-89922175

汪瑞芳 签于 2024/04/07 20: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