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0-13】 【作者 :】 【阅读次数:】
问题:关于招标文件28页“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和“3.5.3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均要求“提供的业绩为非高速公路配套房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应附在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和由监督机构备案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因竣工验收备案程序是业主办理,存在部分业主办理后未返回资料或竣工验收备案不及时或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形,是否将业绩证明材料可更改为“应附在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和由监督机构备案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参建各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意见书)。”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