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7-20】 【作者 :】 【阅读次数:】
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
青山枢纽船闸管理区房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澄清函第(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青山枢纽船闸管理区房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第1号澄清函。本澄清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澄清函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内容为准。
本次澄清的内容为:
1、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第3点中有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户名称”与“开户银行”作出澄清,具体澄清如下:
开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保证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支行。
2、本次澄清仅对本标段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及开户银行予以澄清,投标担保的形式和金额要求不变,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