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7-12】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1条的规定,招标人发出该答疑书。该答疑书是对潜在投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前提出问的的答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
一、关于潜在投标人问题的澄清
1、履约信誉里面的注(1)信用评价分取值为 a。请问这个a取值是多少呢?
答:a值为信用评分标准分。
2、请问项目经理或总工的业绩加分项的加分业绩有时间要求吗?是否也要求是近5年还是随便哪一年的业绩都行?
答:有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及总工的业绩加分时间要求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执行。
3、请问施工业绩加分要求中要求的类似业绩是指本招标工程的内容有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叉、交安、绿化,加分施工业绩也必须要涵盖这些内容才能加分吗?
答:施工业绩加分要求以评标办法中业绩加分要求执行。
4、项目累计工程变更金额增加的,累计变更增加金额在总包合同风险费范围内计量支付,合同总价不予调整。累计变更金额减少的,减少金额在签约合同价5%以内的,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与本标段承包人按照 50%:50%比例分成,减少金额超过5%的,超过部分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与对应标段承包人按照70%:30%比例分成。请问分成款项通过什么方式来支付?
答:在中标后,合同谈判时予以明确,将以合法方式分成。
5、信用评分湖南省的信用评级已经出了2020年度的,但是交通部的只有2019年度的,请问如果没有湖南的评级,按交通部的信用评级近三年就是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来计算信用得分吗?
答:详见评标办法中信用评价评审标准。
6、招标文件附件3中项目名称为“湖南省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与电子投标软件给予的固定项目名称不一致,请明确。
答:项目名称为“湖南省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
7、银行保函根据银行规定抬头处只能填写一家单位,请明确银行保函格式处招标人名称是“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还是“湖南省沅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答:投标保函格式处招标人名称为“湖南省沅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8、本项目可同时参与土建工程类别3个标段的投标,对于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人请明确银行保函格式中“(项目名称) 类施工的投标”处如何填写
答:填写为“湖南省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第 标段土建”。
9、在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出了银行保函及银行查询委托书的具体格式,由于我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及银行查询委托书具有固定格式,与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不一致,请问是否可以采用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固定的银行保函及查询委托书格式?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1、文件中提及“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6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30个月,具体工程内容以图纸数量为准。”请问绘制附表时是按照36个月时长绘制还是按照30个月绘制?
答:附表按照30个月绘制。
11、招标文件P262页,关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中,“第二种方式……”修改为“本保函在X年X月X日前保证有效,到期后自动失效,无论保函原件是否退回我方,我方保证责任解除。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并且我公司提供保函中的有效期大于投标有效期,请问是否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招标文件P264页,关于银行查询授权书中“银行落款单位章”是否可以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招标公告第3.3条“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2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②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投标的机会,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请问:若我公司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级,是否可在本次招标中对2个标段投标,并且可以中2个标段。
答: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级企业,可对2个标段投标,并且可以中2个标段。
14、若我公司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级,只能对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请问是否需要同时递交3个标段的投标文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3条再进行摇号选择标段。
答: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级企业,最多同时递交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
15、招标文件P86评标办法的技术能力评分标准中“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2分,最多加4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请问: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成果奖是否认可。
答:不认可。
16、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是按标段提交,但投标软件中的第一信封封面为“同时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类别全部标段(即第*~*标段)”请问此处是否应填写为“同时适用于本招标项目土建类别全部标段(即第1~3标段)”。
答: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需要分别制作对应标段的第一信封。
17、投标文件中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处是否应该填写为“湖南省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
答:项目名称为“湖南省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
18、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中只要求填写了项目名称,未要求填写标段名称,是否可以在项目名称后增加标段名称。
答:可以。
19、招标文件1标P35页 “本项补充(9):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unglzb,投标清单格式为:hungltb ,” 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未提供hunglzb格式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提供以上清单格式?
答:以非固化清单形式提交。
20、招标文件1标P161页第17.2.2 “承包人无须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P171页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15%签约合同价,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是否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如提供,请明确保函形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1、招标文件要求的“总承包风险费”未在招标清单中列项,总承包服务费是否列项。如不列项,是否只需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第2项体现费率,投标报价时,清单报价合计是否等于投标总价减去总承包风险费?
答:风险费已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列项,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清单报价合计包含风险费。
22、招标文件1标P164-165页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明确提出“为便于管理,本项目的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由湖南省沅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一购买”。请明确以上两种保险的投保人及投保方式。
答:本项目的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由湖南省沅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一购买,费用包含在投标清单中。
23、1标招标工程量清单(excel版)“410-1-b-4C20混凝土”缺工程量,请明确工程量。如无工程量,是否不修改格式仍按照原清单报价。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说明3.2.1款规定“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供参考,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除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明单价和总价的子目,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填写外,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及图纸据实填报清单数量、单价及总价”。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必须要招标清单工程量填报的子目以外,投标人可根据图纸自行填报工程数量。
24、1标招标工程量清单(excel版)“401-10” 施工勘察费以总额计价,是否自主报价,请明确施工勘察费计价规则。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说明3.2.1款规定“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供参考,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除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明单价和总价的子目,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填写外,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及图纸据实填报清单数量、单价及总价”。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必须要招标清单工程量填报的子目以外,投标人可根据图纸自行报价。
25、清单计量规则100章部分如信息化系统、临时工程与设施、临时占地、跨铁路协调措施费、跨公路协调措施费等只明确了分期支付及支付比例,未明确分期支付节点,是否在后期合同谈判中明确。
答:是。
26、招标文件P16-P/1页表格内容显示不全,可否将表格调至显示完整?表中数量已注明仅供参考,是否可以理解为以图纸及清单量为准?
答:投标人自行至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中下载“附件3项目概况”获取,工程数量以图纸为准。
27、招标文件P16“6工程规模”中显示本项目主线设1处分离式立交,与P18《湖南省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特大、大中桥一览表》内容不一致(表中显示2处分离式:猪耳冲分离式和洞湾分离式),请明确主线分离式数量?
答:工程数量以图纸为准。
28、第3合同段《总体设计、路线》图册设计有洞湾分离式,但在《路线交叉》图册中无洞湾分离式设计图纸,请明确本项目是否设计有洞湾分离式?若有,可否提供其招标图?
答:有。
29、招标文件P17本项目工程计划工期30个月,暂定2021年7月30日开工,为了方便施工进度图的绘制,能否给出计划竣工时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工时间和计划工期自行计算竣工时间。
30、4、3标招标工程量清单(excel版)“404-1-b水下挖土方”、“404-1-d水下挖石方” 、“405-1-b-4 桩径φ2.0m”、“405-4-a-1 钢护筒”、“405-4-b-2 水泥”、“410-1-d-1 C20混凝土”、“410-2-a-3 C25混凝土”、“410-2-a-5 C35混凝土”、“410-2-b-6 C55混凝土”、“410-8-e-2复合材料防撞圈”、“410-8-f航标设置及航道维护”、“410-8-g-1施工电梯”、“410-8-g-2施工塔式起重机”、“411-7-c-3 C60混凝土”、“411-7-d-3 C60混凝土”、“415-4-a-1铸铁管”、“415-4-a-5 DN200mmPVC塑料管”、“416-2-b-11 GPZ(Ⅱ)6000KN”、“416-2-c-11 GPZ(Ⅱ)6000KN”、“417-3-f伸缩量400mm型”、“420-1-a-2 1-2.0×2.0m”、“420-1-a-8 1-3.0×3.0m”、“605-8-b双面(金属承重式)”缺工程量,请明确工程量。如无工程量,是否不修改格式仍按照原清单报价。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说明3.2.1款规定“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供参考,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除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明单价和总价的子目,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填写外,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及图纸据实填报清单数量、单价及总价”。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必须要招标清单工程量填报的子目以外,投标人可根据图纸自行填报工程数量。
3标施工范围不包括沅水特大桥施工。
31、3标招标工程量清单(excel版)“401-10” 施工勘察费以总额计价,是否自主报价,请明确施工勘察费计价规则。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说明3.2.1款规定“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供参考,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除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明单价和总价的子目,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填写外,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及图纸据实填报清单数量、单价及总价”。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必须要招标清单工程量填报的子目以外,投标人可根据图纸自行填报工程数量。
投标人须根据全线桥梁、隧道地勘布孔情况按照规范要求和施工需要确定补勘方案再以此为基础确定报价。
32、3标招标工程量清单(excel版)“421-2拱形通道”是否去掉单位M。
答:否。
33、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第十条股权锁定期“(2)在股权合作期结束(运营期满5年),且乙方已偿还所有与本项目有关自身债务,妥善处理完毕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与本项目有关的遗留问题,并取得省高速集团书面同意,乙方可依法转让所持沅辰公司股权并退出本项目合作。”能否明确“与本项目有关自身债务”是指哪些内容?另,如股权不能如期转让,乙方需承担哪些责任?
答:与本项目有关自身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建设期需承担的股东出资义务、运营期预计需要承担的亏损、乙方应支付给第三方的材料设备及劳务款项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债务。
34、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第十一条股东建设期出资义务中“乙方须按以下要求缴纳股权对应比例股东建设期出资至沅辰公司账户:
(1)第一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纳乙方应缴股东出资的50%。
(2)第二期:2022年3月30日前缴纳乙方应缴股东出资的30%。
(3)第三期:2023年3月30日前缴纳乙方应缴股东出资的20%。”
考虑充分利用资金,减少资金成本,建议资本金缴纳时间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或者按照第一期缴纳30%、第二期缴纳40%、第三期缴纳30%的方式出资。
答:不同意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5、《项目合作协议》“6.2 丙方以自有资金向沅辰公司缴纳股东出资人民币X万元(标段对应资本金)。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项目融资由项目公司以通行费收费权质押向贷款银行(融资机构)贷款等多渠道解决,丙方必须提供股东方相关资料、手续配合项目公司融资;股权合作期限内,丙方承担项目公司还本付息义务的股东连带责任。”
“丙方必须提供股东方相关资料、手续配合项目公司融资;”,丙方具体需提供哪些资料?“股权合作期限内,丙方承担项目公司还本付息义务的股东连带责任”,丙方承担固定亏损额后,是否不需要承担项目公司还本付息义务的股东连带责任?
答:(1)丙方需要提供股东方相关资料不包括流动性支持协议及差额补足协议,仅提供丙方作为股东须提供的相关股东方资料;(2)丙方承担亏损达到限额后,不再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股东连带责任。
36、《项目合作协议》9.5.2 运营期亏损及现金流短缺弥补方案“本项目合作运营期出现亏损年度,在亏损的会计年度终了时,乙方执行董事根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当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拟定亏损弥补方案,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弥补。具体方案是:合作运营期亏损及现金流短缺由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以货币形式追加投资方式解决,该笔投资乙方不予偿还。”为避免丙方运营期内支出不平衡,能否明确各标段丙方每年度需承担的固定亏损额?
答: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
37、《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 “(2)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各股东所持股权,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按各股东实际出资的股东出资本金(不含利息)作价受让各股东所持股权。各股东方在公司的责权利也随股权转让一并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继承,转让价款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支付。”(1)如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未如期受让各股东所持股权,建议约定违约责任,如湖南高速集团能否提供回购函或回购保函;(2)转让价款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支付,建议向转让方按央行五年期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支付利息。
答:(1)由双方在合同谈判时确定;(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8、附件4-《产权交易合同》P11,(5)①股东履约担保中,为确保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切实履行各自义务,在乙方出具股东出资保证金(保函)的同时,甲方能否同时出具建设期支付保证金(保函)。
答:由双方在合同谈判时确定。
39、附件4-《产权交易合同》P11,(7)乙方同意甲方下属企业负责本项目主材(钢材、水泥、沥青)市场化供应,若该企业主材价格及支付周期等综合条件下低于市场其他供应商时,乙方能否不采用?
答: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0、附件4-《项目合作协议》P27,对乙方按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对涉及影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重大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有权对股东会会议表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进行裁决;建议修改为…经与各方股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有权对股东会会议表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进行裁决。
答:不同意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1、附件4-《项目合作协议》P27,甲方义务中,增加甲方对丙方出具股权承诺回购函?以及在乙方、丙方的权利中同等增加甲方权利中的(4)(7)(8)项。
答:由双方在合同谈判时确定。
42、附件4-《项目合作协议》P28,乙方的权利中,“乙方依法依规全权负责概算范围内本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投资控制事项,无需报除甲方外的其他股东批准”建议修改为“乙方依法依规全权负责概算范围内本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投资控制事项,需报所有股东批准,经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
答:不同意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3、附件4-《项目合作协议》P31,甲方的申明与保证中,增加“(6)若甲方的股权结构、经营、财务状况等发生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丙方。如丙方认为上述变化已经或将影响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丙方有权根据本项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7)如果甲方在此所作的声明、承诺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或丙方认为重大的遗漏或不属实,并且该等遗漏或不属实存在丙方认为将严重影响本项目合同协议项下本项目顺利进行情形的,丙方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答:在合同谈判中再进一步协商,当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4、附件4-《项目合作协议》P32,原条款“如因丙方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对应增加的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建议修改为“如因丙方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对应增加的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建设期延长,对应增加的由甲方或乙方承担,并承担丙方相应损失”
答:不同意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5、附件4-《项目合作协议》P33,原条款中“甲方以丙方实际投入的股东出资本金(不含利息)作价受让,丙方在项目公司的责权利随股权转让一并由甲方继承,转让价款由甲方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 个月内完成支付。”未确保丙方股权按时退出,建议修改为“甲方承诺,在市场交易未达成的前提下,甲方以丙方实际投入的股东出资本金(不含利息)作价受让,丙方在项目公司的责权利随股权转让一并由甲方继承,转让价款由甲方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 个月内完成支付。”
答:甲方承诺在在市场交易未达成的前提下,甲方以丙方实际投入的股东出资本金(不含利息)作价兜底受让。
46、附件4-《项目合作协议》P38,原条款“机电、房建专业(含房建区绿化)费用由乙方在本项目总概算范围内调剂统筹使用,并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编制实施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建议修改为“…并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编制实施方案报甲方、丙方批准后实施。”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7、附件4-《项目合作协议》P39, 原条款“因协调问题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损失均包含在风险费中,丙方不得再以协调问题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向甲方和乙方提出索赔。”建议删除。
答:不同意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8、附件4-《项目合作协议》P44,10.履约担保中,建议增加“股东履约担保中,为确保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切实履行各自义务,在乙方出具股东出资保证金(保函)的同时,甲方能否同时出具建设期支付保证金(保函)。”
答:由双方在合同谈判时确定。
49、附件4-《项目合作协议》P49,16.6中,原条款“1、在建设期退出股权的,丙方继续承担施工任务,须调整施工总包合同总价,新的总包合同总价=丙方签约合同价-丙方应承担的亏损上限-25252 万元×丙方所持沅辰公司股比+丙方实际投入的股东出资所发生的利息(按年利率4.6%计算);2、在运营期退出股权的,甲方按丙方实际投入的股东出资本金(不含利息)-丙方尚未承担的亏损(与应承担亏损上限比)-25252 万元×丙方所持沅辰公司股比+丙方实际投入的股东出资所发生的利息(按年利率4.6%计算);”建议修改为“1、在建设期退出股权的,丙方继续承担施工任务,须调整施工总包合同总价,新的总包合同总价=丙方签约合同价-丙方应承担的亏损上限+丙方实际投入的股东出资所发生的利息(按年利率4.6%计算);2、在运营期退出股权的,甲方按丙方实际投入的股东出资本金(不含利息)-丙方尚未承担的亏损(与应承担亏损上限比)+丙方实际投入的股东出资所发生的利息(按年利率4.6%计算)”
答:不同意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关于合同条款内容的增加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20.1工程保险:为便于管理,本项目的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由湖南省沅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一购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湖南省沅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