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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1-2023年业务外包(车间,保洁,废品)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21-2023年业务外包(车间,保洁,废品)采购-标段一、标段二》(项目编号:HNSJ-202103GY-169001)的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信业绩评分项“机构资质(10分)”改为“资产负债率(1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资产负债率≤40%的得10分,40%<资产负债率≤50%的得5分,资产负债率>50%不得分。(以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条款“3、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修改为:“3、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如涉及上述内容应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在系统中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根据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监督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

电 话:0731-89991040

招标人: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46

联系人:张玉珍、董征、胡文杰、杨桃

电 话:0731-844182200731-84418196

 

杨桃 签于 2021/04/12 13: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