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交易动态> 交易公告> 工程建设> 澄清与修改
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工程监理招标澄清函第(1)号


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

艳洲枢纽工程监理招标澄清函第(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第1号澄清函本澄清函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一、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以外网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显示时间为准;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关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有效期等相应调整。

二、本次招标标段(包)名称为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艳洲枢纽工程监理”,以此为准。

 

 

 

招标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

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2/08 16: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