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10-28】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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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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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19-10-28 | 2019-11-19 |
投标文件递交 | 2019-11-02 | 2019-11-19 |
配方颗粒提取制剂生产线与在线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配方颗粒提取制剂生产线与在线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2018-430153-27-03-014840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配方颗粒提取制剂生产线与在线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浏阳生产基地东侧、康源制药厂西侧;
2.3 项目规模:配方颗粒提取制剂生产线与在线控制系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333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提取车间一栋、制剂车间一栋、仓库一栋、检测中心一栋、地下车库一个,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4 工期要求: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配方颗粒提取制剂生产线与在线控制系统建设项的施工【桩基础、基坑支护、主体工程、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室外工程、消防、暖通、弱电等工程施工】,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企业承担过一个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36个月(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具体要求: 施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交纳方式:银行保函或现金(转账、电汇、网银方式);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账 号:607011278
(2)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3)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管理信息平台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6.1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
(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Login?denglutype=zj)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4121592)。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7.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7.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Login?denglutype=zj)网站发布的方式,投标人自行下载。
7.3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Login?denglutype=zj)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8.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
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万家丽南路与黄谷路交汇处东南角,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湖南省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正对面]),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公告牌。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
(http://222.240.80.75/tpbidder/memberLogin?denglutype=zj)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0751497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306房
联系人:周小姐、杨先生
电 话:0731-845150446、84530219
邮 箱:333756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