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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第一期)施工监理JL1标段、JL2标段

湖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第一期)施工监理JL1-JL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函【2018】5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湖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期工程共27座公共卫生间改造的施工监理服务,共2个标段,具体工程量见附件3。

2.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工作范围

服务内容

JL1

第一期:长沙(3座)、岳阳(3座)、湘潭(1座),衡阳(2座)邵阳(3座)、怀化(2座),共计:14座。

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第一期工程共27座公共卫生间改造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

JL2

第一期:郴州(6座)、永州(2座)张家界(1座)、常德(4座)共计:13座。

2.4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

监理服务期:暂定2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3个月,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2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其他补充说明中明确优先中标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投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黄谷路与万家丽南路交汇处东南角)开标室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具体开标室见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采用邮寄等方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JL1标段1万元

JL2标段1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府路支行

JL1标段 账号:607008184

JL2标段 账号:607008192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上发布。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联系方式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邮政编码:410000                       

人:彭先生、陈先生                

   话:0731-897572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405室

邮政编码:410003

人:陈建明  罗安梅

   话:0731-84215518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话:0731-88770091(基本建设处)

0731-88770122(基本建设处)

 真:0731-88770094(基本建设处)

 编:410004

 

20199

注: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招标文件有关本项内容适用条件均同本条解释。

同一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重复或相同)。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

 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次招标招标文件获取和报名采取网上形式,投标文件采取纸质形式,开评标采取线下形式。网上报名时,交易系统无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下载招标文件前交易系统要求填报完善的信息(如标段号、项目负责人等)不作为纸质投标文件的依据。招标人收取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JL1、JL2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JL1、JL2

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投标人须至少有1个已通过交(竣)验收且单个合同段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或者1个已通过交(竣)工验收的高速公路配套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主要为监控分中心或收费站或服务区或隧道管理站或冶超站等,不限建筑面积)。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4所列情形之一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JL1、JL2

总监理工程师

1

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提供近 3 个月由投标人所属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最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5年)内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 1个已通过交(竣)验收且单个合同段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或者1个已通过交(竣)工验收的高速公路配套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主要为监控分中心或收费站或服务区或隧道管理站或冶超站等,不限建筑面积)。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3.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4.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所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均作本条所释)

 5.中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在招标人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撤离该项目,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件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 1 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

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环保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标准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人须知”第1.4.5项规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35

技术能力:0

业绩:12

履约信誉:8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C1+评标价平均值×C2)×(1-下浮系数)

C160%C240%

下浮系数将从1%1.5%2%2.5%3%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均保留2位小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5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1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5分。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2.4(2)

主要人员

35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

满足“附录4(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条件的计20分,每增加1项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加2.5分,最多加5分。

机构设置

10

机构设置合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完善计10分,每少一人或专业扣0.5分,最多扣3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E2=0.1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0分

 

业绩

12分

投标人满足须知附录2最低要求的,计9.6分;投标人近五年每增加1个满足须知附录2最低要求的加1.2分,最多加2.4分。

履约信誉

8分

1)信用评价(8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

最近第二年/

最近第三年/

AA

4

2.4

1.6

A

3

1.8

1.2

B

2

1.2

0.8

C

0

注:

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得分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某一监理企业最近3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未列入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名单的,其在湖南省交通建设市场参与投标时的评分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该企业当年全国信用评价等级的下一档次确定。

交通运输部、湖南省均未列入信用等级名单的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分按“0”分计。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9.1

评标结果

3.9.1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如同一中标候选人在多个标段综合得分最高,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投标函承诺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9.2

评标报告

增加3.9.2款如下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9.3

评标结果

增加3.9.3款如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

重新招标

增加3.10款如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

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湖南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第一期)施工监理

1.2  概述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湖南省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里程6000多公里,沿线服务区配套设施完善,运营管理日趋规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助力,为公众出行提供了方便,广大司乘人员在服务区享受到了各项便利服务。随着运营时间增长,车辆和出行人员数量迅猛增加,原有已建成的各服务区公共卫生间已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本改造工程宗旨是从根本上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卫生间的品牌形象和环境品质,全面改善服务区公共卫生间的设施设备和整体环境,满足高速公路过往驾乘人员的使用需求,建设人民满意交通。集团公司拟对已经通车运营高速公路涉及的100多座服务区公共卫生间分二期进行改造,其中第一期27座,第二期数量待定,本次招标为第一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1.3  项目建设

本次改造工程为第一期工程,涉及到全省10个地州市的7条高速公路路段中27座服务区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8697.83平方米,主要改造类别分为全面提质、改扩原址重建、增建(具体数量及分类详见附表1)。


附表1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公共卫生间改造项目第一期工程明细表

标段

服务区名称

改造方式

路线编号

管理处

数量

现状面积(㎡)

改造后面积(㎡)

SG1

安沙停车区(A区)

改扩建

G4-京港澳高速临长段

长沙

1

130.97

130.97

安沙停车区(B区)

改扩建

G4-京港澳高速临长段

长沙

1

128.97

128.97

长沙服务区(B区)

全面提质

G4-京港澳高速临长段

长沙

1

435.84

435.84

水府庙服务区(B区)

增建

G60-沪昆高速潭邵段

湘潭

1

 

274.4

羊楼司服务区(A区)

全面提质

G4-京港澳高速临长段

岳阳

1

252.34

252.34

巴陵服务区(A区)

改扩建

G4-京港澳高速临长段

岳阳

1

217.3

343.3

巴陵服务区(B区)

改扩建

1

217.3

432.43

SG1合计

7

1382.72

1998.25

SG2

衡南服务区(B区)

原址重建

G72--泉南高速衡枣段

衡阳

1

125.4

277.5

衡南服务区(A区)

改扩建

G72--泉南高速衡枣段

衡阳

1

125.4

268

安江服务区(A区)

改扩建

G60-沪昆高速邵怀段

怀化

1

190

375

安江服务区(B区)

改扩建

1

190

402

武冈服务区(A区)

全面提质

G59-呼北高速洞新段

邵阳

1

398.97

456.47

洞口服务区(A区)

改扩建

G60-沪昆高速邵怀段

邵阳

1

212.36

423.48

洞口服务区(B区)

改扩建

1

212.36

434.99

SG2合计

7

1454.49

2637.44

SG3

永兴服务区(A区)

改扩建

G4--京港澳高速耒宜段

郴州

1

221.13

221.13

永兴服务区(B区)

改扩建

1

247.57

247.57

苏仙服务区(A区)

原址重建

G4--京港澳高速耒宜段

郴州

1

372.14

372.14

苏仙服务区(B区)

原址重建

1

250.92

340.46

宜章服务区(A区)

改扩建

G4--京港澳高速耒宜段

郴州

1

327.09

384.91

宜章服务区(B区)

改扩建

1

327.09

384.91

永州服务区(A区)

原址重建

G72--泉南高速衡枣段

永州

1

150.84

366.52

永州服务区(B区)

原址重建

1

150.84

323.03

SG3合计

8

2047.62

2640.67

SG4

桃花源服务区(A区)

改扩建

G56--杭瑞高速常吉段

常德

1

269.7

347.49

桃花源服务区(B区)

改扩建

1

269.7

347.49

沅陵服务区(A区)

改扩建

G56--杭瑞高速常吉段

常德

1

170.41

275.67

慈利服务区(B区)

全面提质

G5513--长张高速常张段

张家界

1

157.29

157.29

热市服务区(A区)

改扩建

G5513--长张高速常张段

常德

1

212.89

293.53

SG4合计

5

1079.99

1421.47

汇总

27

5964.82

8697.83

以上数据仅供投标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