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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湘发改社会【20179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2.3      模:本次招标金额约6203.45万元。综合实训楼总建筑面积19499.26平方米,建筑高度23.9m。一层为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实训楼门厅、空调机房、消防控制室及901座实验剧场(四层通高);二至六层为实训室、教学辅助用房等,地下一层为舞台台仓、乐池底坑、设备用房等。

2.4  设计和施工工期:中标公告发出后 30 日历天之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施工图纸审查,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通过施工图纸审查后的3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交付招标人。

2.5  质量要求:

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 满足本项目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设计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施工图设计(本项目应采用BIM设计,设计含建筑工程设计、消防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不含剧院)、强弱电设计、室外管网道路、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城市亮化设计、电力接入设计、自来水接入设计、信息化工程设计、节能设计、绿色建筑等本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含装配式工艺图设计)。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第二部分:采购: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电气设备(含电表等)、给排水设备(含水表等)、化粪池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等。除办公家具及设备、课桌椅、教学设备及仪器、热水装置、床、空调、电梯、书桌、储物柜由甲方自行采购外,其他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不含拆除)、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剧院二次装修及设备)、电气工程、热水系统预留预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室外管网、园林绿化景观及亮化、道路、防雷接地工程、电力接入(不含弱电)、自来水接入等工程。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壹级注册建筑师;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8.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明确施工方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8.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8.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8.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要求提交□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5.2投标保证交纳方式: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

保函(银行保函 融资担保保函 □非融资担保保函 保险公司保险保证)

5.3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4.1采用现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托管专户):

    名:

开户银行:

    号:

5.4.2投标保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到账情况以/平台提供的为准。

5.5采用保函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5.6投标保证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5.7其他要求:………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格10%缴纳。

7.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926日~201910817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

7.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1028 9 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人(代建单位):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

联 系 人:金弦  李勤  粟智超

    话:0731-84169659

    真:0731-84169656    

    箱:476794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