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9-10】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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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溆浦县芙蓉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HN2018-09-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溆浦县芙蓉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溆浦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溆浦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溆浦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溆浦县芙蓉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怀化市溆浦县
2.3项目概况:芙蓉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8.4亩,总建筑面积约29423.8㎡。概算投资约16822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 12 个月(若服务期延长,则招标人不再增加费用,其中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等服务期按招标人规定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服务、设计服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范围: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详细规划设计;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提交合格的详细规划设计(满足相关部门要求)、各专业的方案设计(经业主及相关部门审查认可)、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满足办理初步设计批复要求)、施工图审查,通过审查后出具施工图等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含根据预算财评结论的再编制),结算审核
工程管理服务:统筹协调勘察服务、设计服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下列四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负责人只要具备资格条件,可以与设计、造价、监理负责人不是同一人)。
3.1.6财务要求:提供上年度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7业绩要求: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 工程设计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 年9月10日起至9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2018年2月至由2018年8月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携带①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③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④项目总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仅养老保险,即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⑤省外企业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或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截图(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原始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应当一致且清晰,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2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怀化大厦国际名品城909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文件中指定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4.4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账户:
户 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 号:84318999910100031001389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到账 为准。
5.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0日9时整,地点为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联系电话:0731-89665139),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unan.gov.cn/
8.项目监管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电话:0731-8895007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溆浦县教育局
地 址:溆浦县卢峰镇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1397457531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怀化大厦国际名品城909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45-2529567、1867458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