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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蒸氨脱硫环保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蒸氨脱硫环保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已由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8]32 批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蒸氨脱硫环保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2.2建设地点: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建设内容:21万吨焦炉剩余氨水直接蒸气蒸氨及烟气氨法脱硫。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需向业主方提供施工图纸)。

2.5投资估算:700万元

2.6招标范围: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蒸氨脱硫环保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设计、土建、采购、安装、验收等。

2.7质量标准:

设计: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的标准及要求。

工程: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行业中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或者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年内连续 6 个月(20181月至2018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及密码

3.5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分工。

3.6.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6.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8730日至201883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止(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商业广场桔园路冯家综合楼五楼)。

4.2投标人须由法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携带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都需提供)、3.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4.资质证书(二维码可查,联合体投标的都需提供)、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8.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9.施工员岗位资格证、10.质量员岗位资格证、11.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最近时期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20181月至20186月,须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及密码)、1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以上各项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一旦报名成功,相关人员不得任意更改。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

2)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400/套,售后不退。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参会人员要求:

1、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单位为牵头方法定代表人)出席;

2、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设计负责人同时出席。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联合体投标人牵头单位)转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95900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5-322788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资兴焦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晋                            人:      吴锐  李林峰       

  话:     13875528360                           话:     0735-215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