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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益阳供电公司职工全民健身多功能体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益阳供电公司职工全民健身多功能体育设施项目已由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益阳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网益阳供电公司职工全民健身多功能体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北路99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总建筑面积约3894平方米,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共计四层,建筑层高一层为4.8米,二层为4.5米,三层为3.9米,四层为4.4米(其中单层高大运动场屋盖为钢网架结构,层高为16.5米),单体钢结构最大跨度38.8米,基础形式为长螺旋钻孔灌注桩基础。本工程建安造价约1159万元。

2.4  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18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国网益阳供电公司职工全民健身多功能体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均无在建项目(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712月至2018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关键岗位人员购买社保以社保主管部门依法出具证明且显示正常缴费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段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621日~2018 628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市场部(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289号天一康园B2栋商业裙楼西侧二层)购买招标文件。凡资料不符合要求、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澄清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 7 13 9 00 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最终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37-426182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10.6依据湘建监督【2017238号,实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信息公告,被变换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且其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不得纳入评审计分。

 

11.联系方式

      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398

      人:张先生

        话:0731-853335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01号康园体育中心西侧三楼

      人:单先生、黄先生

        话:0731-8994843589948430

        真:0731-89948438

                                                             2018 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