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4-08】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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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航空食品配餐楼二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航空食品配餐楼二期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委 2017-430121-56-03-027579号批准备案,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航空食品配餐楼二期设计(第二次);
3.建设地点:长沙黄花机场大道与厦航路交汇处东南方,北面临厦航路,东面国内货运站,西面临机场大道;
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8036.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74.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68.93万元,预备费1176.96万元,专项设备购置费3923.3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万元)。建筑总用地面积9417.61平米,总建筑面积18224.88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187.4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3037.48平米。
5.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自筹;
6.招标范围: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航空食品配餐楼二期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现场测量、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工艺流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7.设计周期: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完善的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和投资估算,项目方案获业主认可及主管部门审批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审查后15日内完成清单编制。
8.投标报价上限值: 349万元人民币(其中施工图清单编制费用约25.5万元人民币,基本设计收费以本项目工程费用及专项设备购置费为基价,依据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 90 % 进行计取,清单计价收费按湘建价协(2016)25号的80%进行计取)。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近3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具有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入围业绩,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3年内(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具有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入围业绩,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代替),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7.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联合体合作设计。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请从2018年4 月8日~2018年4月12日每天9:00~11:30,15:00~17:00(节假日休息),时(北京时间,下同)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证件原件:
①单位介绍信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和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⑥企业的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⑦项目负责人社保或在编证明
注:入围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则需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相应建设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同时体现法定代表人、单位的联系电话及单位的传真号码。
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提交复印件二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按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中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 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1: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设计补偿,其中第二名补偿1万元,第三名补偿1万元人民币。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中标人,由招标人按照合同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不再支付设计补偿费;对其余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费税金由投标人自理)。其余未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2.设计补偿费的支付方式:招标人支付。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监督电话0731-88950074。
招 标 人: |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长沙县黄花镇 |
电 话: |
0731-89981526 |
联系人: |
邹龙 |
邮 编: |
410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
邮 编: |
410000 |
联系人: |
罗成 龚勋 |
电 话: |
0731-85135397 |
传 真: |
0731-85139979 |
电子邮件: |
1299986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