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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所宾馆1、3、7、9号楼修缮及九所人防201工程维护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九所宾馆1、3、7、9号楼修缮及九所人防201工程维护改造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所宾馆1、3、7、9号楼修缮及九所人防201工程维护改造项目已分别获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编码2017-430102-90-03-026596文件备案和湘发改投资[2017]10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蓉园资产管理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九所宾馆1、3、7、9号楼修缮及九所人防201工程维护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6号。
2.3  规    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0065.3万元,九所宾馆1、3、7、9号楼(共4栋楼)建筑
面积9391平方米,九所人防201工程建筑面积318平方米。九所宾馆1、3、7、9号楼主要建设
内容为原室内霉变部分拆除及垃圾清运、土建加固、屋顶防水改造、外墙防水、外立面修补、室
内保护维修、水电改造、门窗更换、室内装饰、软装饰品、专业展陈音响系统、专业展陈灯光系
统、会议系统、LED屏、视频播放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含空调主机)、新风系统、
中央热水循环系统、净水系统、酒店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恒温恒湿设备等;九所人防工程主
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加固改造及装饰等。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约 14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
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施工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其中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下列资质之一:①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室内设计师;
(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6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
6.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2日 9 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办公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蓉园资产管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田甜、王学海、蔡潜
电    话:0731-84447300、84446410、84445603、84432709/5028
传    真:0731-84429055
邮    箱:425775386@qq.com